
總務處通告 108.01.29
主旨: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日間部學生校區汽車通行證申請。
說明:
1.本處開放學生申請校區汽車通行證,申請期限自108年2月25日上午8:00起至108年2月27日下午5:00止;請本人於期限內攜帶學生證、駕駛執照及汽車行車執照(限登記於本人或父、母親)至總務處事務營繕組登記申請。
2.107學年度第2學期開放汽車通行證35位,如登記人數超過35人,將於108年3月4日下午2:00於耕書樓3樓8310室,事務營繕組以電腦亂數抽籤方式,決定先後順序。研究所學生請洽總務處事務營繕組。
3.抽籤結果將公告於校園網路及張貼紙本於總務處,不另行通知,中籤者繳費新台幣1,000元後領證,汽車應停放於停車格內,違規情節嚴重者立即收回本學期停車證,並不得參加下學期申請。
4.107學年度第1學期,違規停車3次以上(含3次)本學期不得登記購買(名單詳事務營繕組)。 #辦證至108年3月5日下午5:00,逾期者由候補同學遞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