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總務處通告
110.01.14
主旨:109學年度第二學期日間部學生校區汽車通行證申請。
說明:
1.本處開放學生申請校區汽車(含重機)通行證,申請期限自110年2月22日上午8:00起至110年3月2日下午5:00止;請本人於期限內攜帶學生證、駕駛執照及汽車(重機)行車執照(限登記於本人或父、母親)至總務處事務營繕組登記申請。
2.109學年度第1學期開放汽車通行證35位,如登記人數超過35人,將於110年3月3日下午2:00於耕書樓3樓8310室,事務營繕組以電腦亂數抽籤方式,決定先後順序。研究所學生請洽總務處事務營繕組。
3.抽籤結果將公告於校園網路總務處首頁及張貼紙本於總務處,不另行通知,中籤者繳費新台幣1,000元後領證。汽車(重機)應停放於停車格內,大型重型機車請停放於勤學樓B3停車場特定之大型重型機車停車格內。汽車車輛通行證,應貼於汽車前方擋風玻璃左方明顯處,而大型重型機車通行證,須懸掛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證於車輛前方明顯處,車證編號不得遮掩以利檢查違規情節嚴重者立即收回本學期停車證,並不得參加下學期申請。
4.購得車證者,不得轉售,擅自將車輛通行證偽造、借予或未經管理單位同意逕行轉讓他人使用者。如經查獲,依校規處分,立即收 回本學期停車證,並不得參加下學期申請。
5. 本校「汽機車收費及管理辦法」已於109年12月04日修訂通過(/var/file/23/1023/img/1678/932420270.pdf),因事關個人權益,敬請參閱。
6.109學年度第1學期,違規停車3次以上(含3次)本學期不得登記購買(名單詳事務營繕組)。
#辦證至110年3月5日下午5:00,逾期者由候補同學遞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