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主旨:110學年度專兼任教職員工汽車、機車通行證登記申請通知。
說明:
1. 對象:專任教職員工及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日間部與進修部授課之兼任教師。
2.除垃圾回收場旁與機車停車棚設有「機車車牌辨識系統」外,109學年度居安樓後方亦已增設「機車車牌辨識系統」,此三處均可停放機車。惟校外來賓請停放於居安樓後方機車棚,並請繳費(30元/次)後離開。
3. 專任教職員工汽車通行證每學年2,000元;機車通行證每學年200元。限本人使用,汽車通行證遺失補發1,000元,機車通行證遺失補發100元。
4. 兼任教師汽車通行證每學期500元,機車通行證每學期100元。限本人使用,汽車通行證遺失補發250元,機車通行證遺失補發50元。
5.申請大型重型機車者,請停放於勤學樓B3專區停車格,須懸掛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證於車輛前方明顯處。
6. 專兼任教職員工(職員編號為3或5開頭之人員除外)請自行線上登記,110年9月11日截止登記,申請連結/p/423-1023-1308.php?Lang=zh-tw。於開學後發證至歸屬單位辦公室,屆時請老師至辦公室領取,費用由出納組自薪資扣除。
7.無法由薪資扣除之人員(職員編號為3或5開頭),日間部請至總務處事務營繕組(耕書樓三樓)登記繳費領證;進修部請至總務處進修(耕書樓一樓)登記繳費領證。
8. 如有任何疑問,日間部請洽分機8350、8351或8357;進修部請洽分機66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