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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-2日間大學部學生汽車通行證申請

總務處通告

112.01.01

主旨:111學年度第二學期日間部學生校區汽車通行證申請。

說明:

1.本處開放學生申請校區汽車(含重機)通行證,申請期限自112年02月13日上午800起至112年02月17日下午4:30;請本人於期限內攜帶學生證、身分證、駕駛執照及汽車(重機)行車執照(限登記於本人或父、母親)至總務處8305總機登記申請,如資料重複申請者將取消申請資格若為公司車請下載下方附件,填寫完成後連同上述資料一併繳交

2.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放汽車通行證35位,如登記人數超過35人,將於112年02月20日下午200於耕書樓3樓8305,以電腦亂數抽籤方式,決定先後順序。研究所學生請洽耕書樓3樓8305室。

3.抽籤結果將公告於校園網路總務處首頁及張貼紙本於總務處,不另行通知,中籤者請至耕書樓8305室填寫申請單並至出納組繳費新台幣1,000元後領證。汽車(重機)應停放於停車格內,大型重型機車請停放於勤學樓B3停車場特定之大型重型機車停車格內。汽車車輛通行證,應貼於汽車前方擋風玻璃左方明顯處,而大型重型機車通行證,須懸掛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證於車輛前方明顯處,車證編號不得遮掩以利檢查違規情節嚴重者立即收回本學期停車證,並不得參加下學期申請。

4.購得車證者,不得轉售,擅自將車輛通行證偽造、借予或未經管理單位同意逕行轉讓他人使用者。如經查獲,依校規處分,立即收 回本學期停車證,並不得參加下學期申請。

5. 本校「汽機車收費及管理辦法」已於110年11月17日修訂通過(/var/file/23/1023/img/2009/986724962.pdf),因事關個人權益,敬請參閱。

6.110學年度第1學期,違規停車3次以上(含3次)本學期不得登記購買(名單詳事務營繕組)。

7.02月13至02月17日,學生駕駛汽車需換證進入校園,離校前請持【時間紀錄單】至總務處蓋章,可免繳納停車費】

#領證時間112年02月20日112年02月24日下午4:30,逾期者由候補同學遞補

公司車申請單:

/var/file/23/1023/img/1742/630708641.docx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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