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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內設置郵局ATM一案回覆

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函  
機關地址: 40001臺中市民權路86號
傳  真: 04-22221330
承 辦 人: 劉?燐
聯絡電話: 04-222-15121-295
電子郵件: fybus285@mail.post.gov.tw


受 文 者: 中臺科技大學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7年11月06日
發文字號: 中管字第1071801996號
速  別: 普通件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普通

附  件: (1件) 1070101262_1_1070001243_r.tif (掃瞄本文)
主 旨: 有關貴校建議在校內設置自動櫃員機(以下簡稱ATM)一案,本局評估結果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 明:
一、 復貴校107年10月31日中臺校總出字第1070012005號函。
二、 依本公司「郵政儲金自動櫃員機設置管理要點」第二條第四項規定,局外ATM之設置地點如下:
   (一)委託郵局辦理薪資存款機構。
   (二)機場、鐵、公路車站、捷運及高速公路休息站等。
   (三)大型百貨公司、醫院及其他適當公共場所。
三、 經查貴校尚未委託郵局辦理薪資存款,且非位於重要交通設施或民眾經常出入之公共場所,核與相關設置ATM條件不合,暫仍無法設置,敬請諒察。
四、 感謝貴校師生長期支持與愛護,本局將賡續提供優質服務,仍請不吝賜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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