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停車稽查公告
公告109.04.17
近期因校園停車位不足,衍生停車糾紛。為整頓停車空間不足之問題,即日起開始進行稽查工作,經查獲違規事項,依本校汽機車收費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辦理,敬請教職員工生及廠商遵守。
一、依「中臺科技大學汽機車收費及管理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第三條,本校教職員工生(含附屬機構)於校區停放汽、機車者,應向發證單位申請車輛通行證「採一人一證」,並限其本人使用,專任教職員工需多於一證者,另以專案申請。
二、本處近期將連絡不符「採一人一證」之申請人,通知繳回車輛通行證並依比例退款,若經通知仍遲未繳回,則依本辦法第九條處罰方式辦理。
三、若需多於一證者,請洽事務營繕組,經同意後核發車輛通行證,否則視為違反規定。
四、一證兩用或長期占用停車格者(校內住宿者除外),皆違反本辦法第八條及第九條,經通知後仍未改善者,則本處立即註銷其車輛通行證,並得於即日起禁止該車輛進入校園停放,且禁止違規人車下二學期之申請。
總務處敬啟
